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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结婚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中山哪些情况可以补领结婚证

时间:2020-09-23 23:21:23     人气:626     来源:     作者:
概述:  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以生日的第二天为年满之日);  3.双方自愿结婚;  4.双方无配偶;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6.双方无患有医学上认为......

  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以生日的第二天为年满之日);

  3.双方自愿结婚;

  4.双方无配偶;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6.双方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办事流程

  1.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商量好办证时间,可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提前预约登记时间和登记机关。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粤省事”或网页登录。

  2.男女双方持证件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

  3.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核男女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咨询双方结婚意愿。

  4.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5.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按指纹、书写当天日期。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照片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申请补领受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或离婚;

  (四)当事人持有相关有效身份证件;

  (五)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或经办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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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提供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2.现役军人提供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香港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

      4.澳门居民提供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

      5.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居民身份证件;

      6.华侨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

      7.外国人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档案遗失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如有证件信息或人员身份变更,导致现持有的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结(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四)相片。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三张2寸(宽5.3cm×高3.5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申请人提交2张2寸(宽3.5cm×高5.3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为近6个月内拍摄;

      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三、办事流程

      (一)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商量好办证时间,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提前预约补领时间和补领机关。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粤省事”或网页登录。

      (二)申请人持证件证明材料、到原结(离)婚登记机关或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

      (三)婚姻登记申请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询问申请人相关情况,并进行笔录,由申请人阅后签名、按指纹并书写日期。

      (四)申请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由声明人在监誓人(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在“声明人”一栏签署委托人姓名、受托人的姓名并按指纹、书写当天日期。

      (五)婚姻登记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补领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离)婚证;不符合补领条件的,不予受理。

     


      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以生日的第二天为年满之日);

      3.双方自愿结婚;

      4.双方无配偶;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6.双方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办事流程

      1.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商量好办证时间,可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提前预约登记时间和登记机关。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粤省事”或网页登录。

      2.男女双方持证件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

      3.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核男女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咨询双方结婚意愿。

      4.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5.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按指纹、书写当天日期。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照片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

     

  • 本专题为大家讲解的是中山市结婚网上预约、结婚证办理、结婚证补办等相关的办事信息,大家可以通过本专题的内容了解更多的办理结婚证的相关信息。

    网上预约

    广东省结婚登记网上预约网址:http://210.76.66.108/hyyy/

    结婚登记预约时间:网上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中山结婚登记预约须知

    中山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流程

    电话预约

    中山市三角镇婚姻登记处

    电话:(0760)85542900

    中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60)88926288

    中山市民政局

    电话:0760-8300188

    中山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一览

    现场预约

    预约时间

    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现场(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预约流程

    中山市结婚登记现场预约流程

    预约地址

    中山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一览

     


      中山居民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注:台湾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双方当事人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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