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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办​理澳门通行证旅游签证需要什么材料/中山港澳通行证签注类型

时间:2020-09-29 22:23:19     人气:790     来源:     作者:
概述:  中山办理澳门通行证旅游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

  中山办理澳门通行证旅游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内地居民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如果是省外居民,还需要提供有效的中山居住证。

 


  个人签注

  旅游签注

  逗留签注

  商务签注

  探亲签注

  其他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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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底出入境证件相片规格

      白底出入境证件相片规格

      一般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相片为通过数码照相采集的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不佩戴头巾、耳环、项链等饰品,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尽量深色着装,不能穿蓝色或白色衣服。背景色为蓝色或白色。

      图像文件要求

      数字相片为jpg文件格式的压缩图像,压缩品质系数85(取值0~100),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在40~50K之间,该图像长宽规格为:567像素(高)×390像素(宽),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

      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为 189~283像素,头部长度为 354~402 像素,瞳孔距离为 82~118 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的距离在152~246像素之间(儿童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的距离在152~293像素之间),(如果瞳孔距离和头部宽度及头部高度不能同时满足,应优先保证瞳孔距离和头部高度符合上述要求)。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 25~45 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附:公安部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本指引依据国际民航组织DOC 9303文件制定,适用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各类出入境证件(含签证、居留许可等)申请时对申请人相片的要求。

    拍照要求

      申请人应保持坐姿端正,双肩水平,正视照相机

      申请人神态自然,眼睛自然睁开,头发不得遮挡眼睛,不得化浓妆

      申请人宜着深色有领服装,不得穿着制式服装

      申请 人不得戴有色眼镜(疾病原因除外),不宜戴粗框眼镜,眼镜框不得遮挡眼睛,镜片无反光

      申请人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覆盖物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非永久性饰物不得遮挡脸部

      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得有阴影、亮斑

      背景色彩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相片基本要求

      近期(六个月以内)彩色相片

      相片背景色为均匀白色浅灰色或淡蓝色(浅灰色参考值:色调值和饱和度值为0,亮度值不小于198;淡蓝色参考值:色调值为135,饱和度值为240,亮度值不小于167)

      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

      不得对人像特征(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相片为相纸冲印,无污渍、褶皱、划痕、边框

    数字相片文件规格要求

      文件图像格式为JPEG

      图像为24位RGB真采色

      纸质相片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图像文件大小范围为20K字节到80K字节之间

     



    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交验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一) 广东省户籍居民跨地市就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还须提交一年以上有效的《居住证》。(二)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按干部管理权限)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流程:本人到户籍地或就业地、就学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十六周岁(含)以上人员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十六周岁以下人员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也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还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续签

    网上续签: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http://www.gdcrj.com)——点击“网上预受理”——选择相应出入境部门办证大厅——填写用户信息——选择预约时间(可选择10个工作日内的任何一天合适的时段)——按预约时间直接到出入境受理大厅优先办理

    窗口续签:广东省户籍居民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个人游签注,可通过电话申请、邮政代办、手机出入境连线、自助一体机、24小时办证大厅等渠道办理。

    支付宝续签港澳通行证程序

    有效期

    证件有效期: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为10个工作日;再次申请签注为7个工作日;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申请为30个工作日。(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赴港澳从事旅游、商务、培训、就业签注(一次有效)20元,(二次有效)40元,多次有效(三个月/一年)80元。

    办理地点

    1、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东区兴中道26号 0760-23188872

    2、石岐区受理点 石岐区宏基路21号户政办理中心 0760-23188106

    3、小榄受理点 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之2 0760-23184909

    4、三乡受理点 三乡镇圩仔建设路5号 0760-23186317

    5、南头受理点 南头镇南头大道中3号 0760-23184011

    6、沙溪受理点 沙溪镇宝珠中路9号 0760-23189818

    7、南区受理点 南区城南二路1号南区办事处218室 0760-23189215

    8、东凤受理点 东凤镇凤翔大道66号 0760-23189329

    9、阜沙受理点 阜沙镇阜沙大道41号 0760-23189417

    10、南朗受理点 南朗镇南岐中路92号 0760-23185515

    11、古镇受理点 古镇东兴东路3号 0760-23187317

    12、民众受理点 民众镇民安路3号 0760-23185111

    13、黄圃受理点 黄圃镇兴圃大道西9号 0760-23187112

    14、西区受理点 西区富华道38号 0760-23187987

    15、东升受理点 东升镇迎宾路39号 0760-23187627

    16、坦洲受理点 坦洲镇坦神北路113号 0760-23183911

    17、开发区受理点 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6号 0760-23185616

    18、三角受理点 三角镇福煌北路15号 0760-23185009

    19、大涌受理点 大涌镇德政路33号 0760-23189626

    20、神湾受理点 神湾镇神湾大道中52号 0760-23186007

    21、东区受理点 东区中山四路39号 0760-23188210

    22、横栏受理点 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 0760-23189707

    23、港口受理点 港口镇兴港中路170号 0760-23187715

    24、板芙受理点 板芙镇板芙北路123号 0760-23186653

    25、五桂山受理点 五桂山区居委会商业大街80号 0760-23186515

    上班时间:周一至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均应当现场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不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监护人同意提供申请人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现场采集。

    申请人因指纹缺失、损坏无法按捺指纹的,可以不采集指纹信息。其中,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关无法判断的,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受理机构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办理条件

    1、护照被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

    2、护照遗失的;

    3、护照被盗的。

    办理材料

    1、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居民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

    现役军人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网上预约:https://s.nia.gov.cn/,预约后到现场办理。

    2.照相→填表→复印→排号→窗口受理→缴费、办理邮递,回执单返还受理窗口。

    (邮递为自愿选择,如选择自行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证件,请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特别提醒:

    因新版电子护照需现场采集指纹、签名等个人信息,需本人亲自办理,不可代办。

    自助办理:

    采集人像→到自助申请机填表→到复印区复印证件等相关材料→到叫号机取号,等待叫号办理→在受理窗口进行指纹核验→最后到缴费窗口缴费。

    另:如果有快递需求,到快递窗口办理快递。

    办理地点

    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1—14号窗

    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1—14号窗

    办公电话:0760-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分至17:30分

    位置指引:搭乘44、33、47、22路公交车到体育场站下车可到。

    中山各个出入境办证大厅详细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间: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间:广东省户籍居民7个工作日;非广东省户籍居民20日内签发。(如果需要调查,调查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日内。)

    二、办理费用

    护照损毁、遗失办理护照补发的费用为:工本费160元+补发加注费用20元(共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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