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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只能领最低工资?

时间:2021-11-22 15:19:58     人气:536     来源:中山人社     作者:
概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请问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只能领最低工资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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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①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②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③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④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另外,自2021年4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不再转移业务信息。


    待符合在我省申领基本养老金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参保人在我省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 不知不觉辛苦了一整年


    大家今年的工钱都领到手了吗?


    唉,公司已经三个月没有出粮了,像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在工地上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现在工程款被拖欠,我要去哪维权?


    打工人莫愁!


    人社君为你们撑腰!


    从2021年11月


    至2022年春节前


    我市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针对“发欠条,赖工资”等欠薪问题


    我们将逐个击破!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


    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①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各种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


    ②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③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源头化解欠薪风险。


    ④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从严惩处。


    遭遇“欠薪”,如何维权?


    举报投诉电话及维权渠道


    ①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②指尖维权。在“中山人社”公众号“微互动-指尖维权”专栏举报投诉;


    公众号“指尖维权”操作指引




    ③直接到用工地所在镇街人社分局当面举报投诉。



    投诉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我们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当面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投诉文书和反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投诉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法律文书指定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


    ②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③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


    ✪ 反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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