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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时间:2022-01-13 22:29:48     人气:485     来源:中山市场监管     作者:
概述: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我市医用口罩、消毒酒精、药品等防疫物资及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各经营者: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我市医用口罩、消毒酒精、药品等防疫物资及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防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人民切身利益,现就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各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各项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行业自律,积极配合政府的各项防疫工作,做到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



0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02、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03、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0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重查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的


可通过12345和12315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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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是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


    重要举措


    2021年12月29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梳理涉及我市的424项分类改革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进一步推进改革深入开展,大幅度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更好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工作方案》在贯彻落实国家、省要求的基础上,围绕中山高质量发展的奋斗目标,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出具有“中山特色”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将11个省级清单中原为“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提级为“实行告知承诺”,允许事项清单中的相关环节、条件和材料以申请人承诺的方式替代,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做到五个“放开”。


    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在省规定30个事项的基础上,新增我市7个事项,探索推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无纸化及智能审批,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跨区域办理,推广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


    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数据共享的方式,优化市场主体注销流程。建立破产涉企业务便捷处理机制,进一步推进破产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通过市商事监管平台,加强证照管理衔接。探索制定我市推行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完善告知承诺监管,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自我市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以来,已有超10万户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


    中山市登记注册


    各类市场主体51.38万户


    涉及注册资本(金)


    约9402.88亿元


    分别同比增长


    10.99%、15.25%


    有户数和资金数额均创历史新高

  • 1月12日下午17时40分许,石岐应急管理局接到悦来南派出所报称,在石岐悦来南路35号发现两辆停放在空地的面包车内有非法加装加油设备,疑似存在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需要协助处理。接报后,石岐应急管理局立刻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工作人员抵达后发现,现场有两辆经过非法改装的小型面包车,车内后排座椅全部拆除,安装了油桶、加油机、加油枪、管道等设备,油桶内装有约0.5吨的汽油。


    经工作人员排查,怀疑这两辆面包车被用作移动加油站,涉嫌存在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因现场无法找到车主,石岐应急管理局按照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决定协助公安部门安全处置及销毁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工具和设备。


    通过多方协调,决定由石岐发改局联系专业机构将面包车内存放的汽油抽取后,由石岐应急管理局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车内的加油工具及设备进行拆除,工作人员对汽油抽取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安全条件进行了确认,并全程监督作业过程。


    截至1月12日晚21时许,现场处置工作顺利完成,车辆被拖回第三方公司进行设备拆除。


    我国对汽油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岁末年初


    正是安全监管的关键节点


    石岐将继续开展


    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的工作


    坚决遏制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为广大市民群众


    营造安全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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